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持卡人可以按照规定凭社会保障卡办理挂号、诊疗、住院、购药、结算、缴费等医疗健康与医疗保障业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