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耕地质量保护制度,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和鼓励粮食生产者采取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等措施,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