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承担政府粮食储备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粮食流通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