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古茶树保护经费,用于古茶树的普查、保护、管理、研究等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