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名称、性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不得含虚假内容。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