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式,加强对参与人数较多、人身危险性较高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体育项目经营者的指导和监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