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山地民族特色体育第四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山地骑行、山地越野跑、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和龙舟、独竹漂、陀螺、赛马等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山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的普及与发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