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海关应当依法精简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规范口岸收费,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等部门应当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提高货物流转效率,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