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实现服务事项跨部门协同办理、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异地事项跨域办理、政策服务精准办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探索建立涉企兜底服务机制,及时解决经营主体办事过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