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二条有效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对行业运行态势进行研究分析和监测预警,及时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企业和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经营主体入会或者阻碍其退会;不得强制经营主体参加评比、达标、培训、考核等活动并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