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信用档案,加强公路工程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相关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相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