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