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并注明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