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公路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牧区公路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