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