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五章 收费公路第三十八条有效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除符合国家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互联的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统一结算,不得在互联处设置收费站;(二)在同一条收费公路上延伸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收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纳入已设的收费站收费,并按照各投资方的投入进行收益分配;(三)收费站的车道上不得设立停车验票站;(四)新批准设立的收费站必须设超宽车道,以方便超宽或者特种机动车通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