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捐资、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城市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投资、捐资、认养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