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