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营商环境第五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施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风险跟踪预警,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