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沿边开放合作第四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保障区内互市贸易发展所需土地、人才、资金等各项要素资源,建设完善“互联网+”互市贸易平台,拓展互市贸易产品销售渠道,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自贸试验区健全边民通道管理机制,推进边民通道分类处置,落实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大力发展边境特色加工产业,支持边民向边境地区加工企业销售一定额度的互市贸易进口商品,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