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在自贸试验区内,优先试行重大改革举措,优先适用开放发展政策,优先布局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研发平台、基础设施。省、片区所在地州(市)对同类事项的支持政策,力度优于自贸试验区的,对特定区域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可以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