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支持发展农村节约用水、行业节约用水等社会化管理组织和节约用水服务机构。节约用水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