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外出务工的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者一方留家照料。携带适龄未成年子女跨县域务工的,务工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入园、入学等方面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