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漾弓江流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