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三章 安全防范第三十二条有效水利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公共供水企业、自来水厂等单位应当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区域值守巡查,配备防护设备物资,及时发现处置隐患问题。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