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二十六条有效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本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