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五条有效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主义防范工作,监督、指导货物运输、物流运营、长途客运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查验制度,提供反恐怖应对处置的交通运输保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