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突破价格主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