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十九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以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也可以通过电子通信、互联网等渠道实名参加讨论和表决。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