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级竞赛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当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