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健全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增强支持地方粮食储备、维持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等的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