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体育、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养老、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