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建筑物、构筑物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联网设施和传输网络应当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