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