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救援机构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