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设立的作为派出机构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