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档案馆应当挖掘、总结和提炼档案资源中的历史智慧、历史经验、历史启示,发挥档案资政参考作用。档案馆应当通过展览陈列、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