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