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推动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同开展档案保护利用、理论研究、馆际交流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开展主要面向东盟的档案研究整理、开发利用、人才培训等国际档案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