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国家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烟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推动快递业稳定、安全、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