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责任,依法维护从业人员权益。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