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快递安全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快递正常生产秩序,不得违法封堵快递场所、扣押快件,不得妨碍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人员执行快件寄递任务。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