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快递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快递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快递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支持各级邮政快递业安全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寄递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和安全生产操作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