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