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理顺农村公路管养事权、健全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管养体系,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基本保障支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