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湿地利用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设湿地科普馆、展览馆等,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湿地技术人员、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等开展湿地科普教育、现场教学、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湿地自然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