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湿地有害生物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消除有害生物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危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