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