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