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全社会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