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全社会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